【高安租车】租车业“二房东”

    高安租车业“二房东”记者从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获悉,该总队近日查处了一起利用承租车辆擅自从事营运活动的违法案件。
    据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在不久前举办的2016年**短道速滑赛期间,有4名来上海参赛的德国运动员乘坐一辆牌号为沪EY5***的别克GL8商务车,从浦东机场到零陵路800号东亚富豪大酒店,被索要车费620元。事后,这4名德国运动员认为车费过高,在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投诉到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
    接到投诉后,交通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浦东机场组织勤务力量展开调查。由于组委会工作人员仅提供了一张代驾汽车租赁合同,上面除了目的地和收费金额外,没有其他**线索,暂时又无法与乘车的德国运动员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乘车信息,执法人员只好凭借长期在浦东机场执法的经验,根据代驾汽车租赁合及收费情况,经过层层筛选*终锁定涉案公司并连夜开展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事发当天,4名德国运动员乘坐其通过电话租赁的上海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由浦东机场前往酒店,并由该租赁公司收取车费620元。但是,4名德国运动员乘坐的租赁车是该租赁公司向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来的。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用户承租车辆后,不得擅自转租或者利用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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